暑期工讀應注意,雇主僱用部分工時勞工及未滿18歲青少年,務必遵守勞動基準法。

正值暑期打工旺季,勞動部提醒勞工朋友及雇主,部分工時勞工與一般勞工同受勞動基準法保障,雇主務必要遵守相關規定。

 

勞動部說明,凡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均屬該法所保障之勞工,不因約定的工作時間長短而有差別,工資、休假、例假、休息日、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等勞動條件規定,均與一般勞工無異。勞動部業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供事業單位遵循及參考,可於勞動部網站隨時下載使用(https://www.mol.gov.tw,路徑:業務專區/勞動條件、就業平等/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權益)。

 

勞動部補充說明,雇主如僱用未滿18歲工讀生(15歲以上未滿16歲之童工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者),應另外留意有特別規定,包括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以及置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如僱用15歲以上未滿16歲工讀生,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童工保護規定,注意其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例假日及晚間8時至翌日清晨6時的時段亦不得工作。

 

勞動部表示,青年學子打工時,如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情事,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1955」勞工申訴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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