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職災保險實績費率計算結果出爐,逾7成適用單位減收保險費
為督促投保單位辦理職業災害預防作業並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針對僱用員工達一定人數以上之投保單位,職災保險費率採實績費率制,明(112)年實績費率已計算完成,共計1萬9,259家投保單位適用,勞保局已於111年10月27日函知適用單位。
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6條第2項至第5項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規定,明(112)年度適用實績費率之對象為僱用員工人數達5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行業別災害費率增減值,依各適用單位108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共3年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率及職業安全衛生之辦理情形,分別計算加總後得之。
勞保局說明,明(112)年度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之投保單位共1萬9,259家,較111年度(1萬2,803家)增加6,456家,其中減收者計14,210家(占73.78%)、加收者計3,377家(占17.54%)、維持原行業別災害費率者計1,672家(占8.68%),又112年不再適用者計143家。
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工作夥伴,勞動部呼籲事業單位應致力職業災害預防作業,重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共創優質工作環境,並可降低職災保險費率,達到雙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