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小華是某分散型中小企業的雇主,以往因…

Q:小華是某分散型中小企業的雇主,以往因同一工作場所人數未滿50人而不需配置醫護人員,在110年後因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修法,改以事業單位人數計算而需特約醫護人員進行臨場健康服務,請問醫護人員臨場健康服務的項目有哪些以及有哪些補助?

A:根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9條,雇主使醫護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臨場辦理下列八項勞工健康服務事項:
一、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二、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三、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四、辦理未滿十八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五、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六、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及實施。
七、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八、定期向雇主報告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除此之外,勞動部為減輕中小企業負擔並協助落實勞工健康保護措施,於110年12月29日修正發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針對勞保投保人數在199人以下者,將補助每次特約臨場服務費用80%(最高補助15萬元/年),或補助專職僱用護理人員每月薪資1/3(最高補助20萬元/年)。

相關連結:
1. 勞動臺北電子報第166期:https://reurl.cc/3o3AR8
2. 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1.aspx?id=FL092191
3. 職安署補助作業管理平台:https://osmp.osha.gov.tw/
4. 職安署認可的顧問服務機構查詢:https://www.osha.gov.tw/1106/29647/1136/28546/2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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