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確診COVID-19 可向勞保局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本市勞動局近來接獲工會、民眾來電及電子郵件等反映,有關勞工於職場上工作確診COVID-19,隔離期間無法工作,勞保的傷病給付要如何申請,以及要檢附那些資料向何單位申請認定核給費用,仍有許多人反映不知申請管道。

  北市勞動局說明,勞工確診不論是否因工作關係皆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費用,若與職場工作相關確診,則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相關申請可逕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聯絡電話:02-23961266分機2236,其被保險人確診COVID-19,符合普通傷病給付請領規定,申請時需準備以下資料:

(一)傷病給付申請書。

(二)傷病診斷書。如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者,可免附診斷書;若暫時無法取得隔離通知書者,可檢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檢驗結果數位證明」、「健保快易通APP確診COVID-19之截圖畫面(須包含身分證字號)」,或其他足資證明確診之相關資料,亦得免附診斷書。

  陳信瑜局長呼籲確診勞工朋友別擔心,有投保勞工保險即可依前述說明提出申請,其請求權為5年,被保險人可以在痊癒或恢復工作後再提出申請,只要沒超過5年,都不會影響請領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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