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111年第5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本處公開甄試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簡章「第030類/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專案工友」職缺之備註內容

修正111年第5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本處公開甄試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簡章「第030類/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專案工友」職缺之備註內容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就雇字第1113014967號
附件:
主旨:修正111年第5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本處公開甄試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簡章「第030類/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專案工友」職缺之備註內容。
依據:依據臺北市殯葬管理處111年4月25日北市殯人字第1113005186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111年第5次甄試簡章類別編號030專案工友職缺,因漏未填寫備註內容,爰新增備註內容如下:
(一)操守良好,無不良紀錄。
(二)案內專案工友職缺,係臺北市政府因應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特殊業務需求及專案核准新僱並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公開甄選作業,爰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後,不得參與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之技工、工友、駕駛調僱移撥政策,特予敘明。
(三)未滿80分者不錄用。
(四)備取為正取名額之備用人力並非錄取,是否遞補錄用由機關應人力需求決定。
(五)到職前,至少完成2次COVID-19疫苗施打並提供黃卡證明。
(六)到職後,試用期至少3個月並得視情況延長;經試用考核,分數不及格者機關得終止聘僱。
二、其餘內容與111年4月22日原公告簡章內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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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修正)111年第5次第030類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專案工友.pdf[PDF檔案]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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