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調查 13.5%勞工曾加班沒領加班費或補休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3日電)勞動部今天公布110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去年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的比率為72.5%,較民國109年上升1.3個百分點,但也有13.5%勞工曾加班後沒領到加班費或補休。
為了解勞工工作狀況、對工作環境的滿意及職涯規劃等情形,勞動部以參加勞保的台灣籍勞工為調查對象進行「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110年計回收有效樣本4130份。
勞動部今天發布新聞稿公布調查結果,去年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的比率為72.5%,較109年上升1.3個百分點,感到普通者占25%,感到不滿意者占2.5%。
在加班部分,去年勞工有加班者占46.3%,較109年上升2.5個百分點,平均每月延長工時為14.9小時,若按行業別觀察,以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有延長工時者占57.7%最高,其次為金融及保險業55.3%,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54.3%居第3。
根據法規規定,勞工加班雇主必須給加班費或是補休,勞動部調查也顯示,去年勞工加班後每次都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86.5%,換言之有13.5%勞工沒有領到加班費或補休,若按行業別觀察,曾經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比以教育業31.4%最高,其次為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25.5%,金融及保險業22.9%居第3。
在加班時數部分,調查也顯示,去年勞工每月加班工時不曾超過46小時(含未曾加班者)占95.8%,曾經超過46小時占4.2%,較109年略升0.1個百分點;曾超過46小時的月數以1至2個月占1.6%最高。
另外進一步調查,勞工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電話、網路、手機App或LINE等通訊形式交辦工作者占24.2%,較109年上升1.3個百分點,其中當下就立刻執行工作者占14.5%,較109年上升2.1個百分點,其平均每月實際執行工作時數4.6小時,則較109年減少0.5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