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Department of Labor, Taipei City Government-新聞稿-團結組工會 權益齊保障
職場上勞工相較於雇主,資源與立場較為弱勢,因主從上的不平等,致許多勞工長久默默忍受著雇主的打壓及不當對待,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呼籲,勞工可以一起籌組工會,透過工會集體力量與企業進行協商,並建立勞資間權利義務之規範,以保障權益。
陳信瑜局長說明,配合臺北市智慧城市的政策,如果勞工朋友想要成立工會,申請文件及相關程序可以透過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的網站,輸入「工會」關鍵字,即可連結「組織企業、產業、職業工會」的網頁,進行網路申辦及書表下載。申辦過程可參照「組織企業、產業、職業工會」作業流程圖之內容進行準備。
陳信瑜局長也特別提醒,依工會法第1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為企業工會之發起人,目的是避免雇主以多數之主管人員籌組工會,使工會無法真正代表勞工發聲,所以規範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為連署發起人。如果勞工朋友有任何籌組工會的問題,歡迎致電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分機7007、7012、701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