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受理臺北市111年「佳吧(JOB)餐車計畫」申請事項。

依據:臺北市政府佳吧(JOB)餐車計畫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條件:設籍本市中低收入戶或提供未升學未就業中途離校青少年安置之餐車經營者。
二、錄取名額:暫定4名。
三、受理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本處111年預定申請名額額滿為止。

四、申請應備文件:
(一)報名表。
(二)餐車經營計畫書。
(三)切結書。
(四)檢核表。
(五)身分別證明文件。
(六)新式戶籍謄本。

五、申請流程及相關事項:詳「臺北市政府佳吧(JOB)餐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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