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9104年度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
104年度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
一、為鼓勵雇主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勞動部部訂定「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補助雇主辦理「員工關懷與協助課程」、「員工紓壓課程」、「友善家庭措施」、「兒童或長者臨時照顧空間」、「工作生活平衡資源手冊或宣導品」及「支持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家庭暴力或是工作適應困難員工之協助措施」等工作生活平衡設施及措施。
二、本計畫補助重點如下:
(一)補助項目:
1. 員工關懷與協助課程:加強主管覺察員工需求及關懷技巧能力,每單位每年最高補助2萬元。
2. 員工紓壓課程:紓解員工身心壓力,以協助員工工作調適,每單位每年最高補助3萬元。
3. 友善家庭措施:辦理具創意設計之家庭日、親子活動、員工/眷屬支持團體,或其他創意措施等,每單位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
4. 兒童或長者臨時照顧空間:規劃員工長者、子女臨時照顧環境或活動空間等,支持家庭照顧,每單位每年最高補助12萬元。
5. 「工作生活平衡」資源手冊或宣導品:編製文宣品與推動手冊等,增進員工對工作生活平衡之概念認識與措施使用,每單位每年最高補助3萬元。
6. 支持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家庭暴力或是工作適應困難員工之協助措施:協助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暴力或是工作適應困難員工適應職場,辦理課程、宣導講座、支持團體、服務或活動等友善制度,確保其身心健康與安全,穩定工作表現。
(二)補助標準:本計畫依僱用勞工人數規模分級補助經費
1.僱用勞工人數在九十九人以下者,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報之經費最高補助九成。
2.僱用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至二百五十人以下者,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報之經費最高補助八成。
3.僱用勞工人數在二百五十一人以上者,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報之經費最高補助七成。
三、受理申請期間:
(一)一般性申請:本計畫受理雇主之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當年度三月三十一日止。
(二)專案申請:接受本部一百零四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推動計畫」專家入場輔導之雇主,得於本計畫公告日起至當年度九月三十日止,專案提出申請。
五、申請計畫及相關表件請郵寄至「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收(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7樓,請註明申請「推動工作生活平衡補助計畫」);本計畫承辦人:張壹鳳小姐,電話:02-8590-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