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上半年職場性騷擾通報案件概況及各地方政府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資源情形

因應113年3月8日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施行規定,勞動部建置「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依法彙整性騷擾防治事件資料,並公布113年上半年(3-6月)相關統計結果。為協助雇主辦理性騷擾防治措施,提供或轉介被害人運用,勞動部於官網建置「各地方提供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之相關資源」專區,彙整各地方政府各項扶助資源。

 

勞動部表示,通報申訴件數共計543件,其中公務機關134件,非公務機關409件。按調查結果顯示,成立計333件,不成立130件。而雇主對於成立案件之加害者後續處置方式,多以記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其次為記大過、記小過,最重係以解僱論。另通報申訴案件中,申訴人以女性居多,申訴人之年齡別(於行為時或申訴時)以25-44歲居多。申訴類型以敵意式性騷擾較多,與加害人關係則多為非權勢;遭受性騷擾形式(可複選)主要為「肢體行為」及「口語」。

 

勞動部提醒,雇主及受僱者都應留意職場人際界線,藉故觸碰對方身體、自以為幽默開黃腔或以開玩笑的態度評論對方身體特徵等,皆可能構成性騷擾。而依法,雇主於知悉職場性騷擾發生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接獲被害人申訴後,應儘速通知地方主管機關;調查結案後也應該通知處理情形。雇主可透過勞動部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https://shwn.mol.gov.tw/personal)辦理,較為便捷。

 

勞動部強調,修法後已明定地方主管機關應規劃整合相關資源,提供或轉介被害人運用,並協助雇主辦理各項性騷擾防治措施,勞動部已彙整地方政府可提供被害人使用之資源(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68/28272/76064/post),包括諮詢、醫療、心理諮商、法律扶助、通譯等服務,並可依地方政府分別查詢,供各界參考運用。相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規定事項,可查閱勞動部就業平等網(網址:https://eeweb.mol.gov.tw)職場性騷擾防治專區,或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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