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4大產業移工政策 兼國人及移工勞動權益

今(30)日台灣移工聯盟召開「勞動條件不提升 鬆綁配額鬼藥單」記者會,抗議放寬製造業等4大產業移工配額,勞動部表示,為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經邀集勞資學政代表召開兩次會議討論,基於部分行業因性質特殊、工作辛苦,適度開放移工可維持產業營運、促進國人就業及勞動條件的提升,並已協調產業主管機關協助確保雇主法遵情形及移工管理能力,源頭降低管理問題,保障移工權益,爰依會議共識,預告修訂相關措施。

 

勞動部說明,今(112)年3月6日及16日召開兩次跨國勞動力政策小組會議,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邀集政府機關、勞工、雇主、學者代表社會對話,共同檢視移工聘僱警戒指標變化情形,製造業、營造業受僱員工總薪資增加率、長照服務涵蓋率等11項指標呈現成長趨勢,並經目的主管機關提案並就製造業3個行業中,水產加工因魚體差異高、自動生產難;豆腐製造因高溫、濕熱且需大量人工作業;金屬船體製造為高溫、粉塵、有機溶劑和重金屬的工作環境,國人較不願投入,水產加工和豆腐製造因勞動力不足,已影響消費端產品品質;另營造業缺工待補實約1.9萬人,受限於現行申請資格規定,中小型營造業者仍無法聘僱移工,或移工受限工程專案專用、聘僱期限不得大於工期,不利人力培養及留用。農業則因主力農牧戶缺工戶數仍達約1.4萬戶、常僱員工約缺5,000人次、臨時員工仍缺8.9萬人次,加上主要農業縣市人口不足,勞動力缺口已影響農產規模。另外,考量國內住宿式機構照顧人力聘僱不易且人力不足,連帶影響機構照護品質及住民權益。因此,經過會議審慎評估後,達成共識,才適度放寬名額並預告修正法規。

 

勞動部強調,產業缺工問題仍應優先促進國人就業,不足部分才考慮引進移工。雇主聘僱移工前,須依法辦理國內求才程序,應先以勞動市場合理薪資公開招募本國勞工,避免降低勞動條件,並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媒合,確保就業機會優先提供給國人;另本次放寬的4大產業,均適用勞基法規定,且新增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額外5%名額彈性機制,可提高移工在國內轉換工作的機會,有助保障移工權益。另外,各產業主管部會將負責前端審查雇主資格,營造業及農業將配套管控名額,以確保雇主法遵情形及移工管理能力,源頭降低管理問題;同時勞動部將加強移工入國前職前教育、入國後訪視工作及生活情形、宣導1955專線申訴管道,並加強仲介管理及評鑑汰除評鑑C等仲介,持續保障移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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