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113年10月23日公告「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災區範圍」新增臺北市部分,並自113年4月3日生效。本局相關協助措施詳見本局官網之「0403花蓮地震震災事件專區」。
Home/政府資訊/行政院公告新增臺北市部分為0403花蓮震災災區 行政院公告新增臺北市部分為0403花蓮震災災區 行政院於113年10月23日公告「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災區範圍」新增臺北市部分,並自113年4月3日生效。本局相關協助措施詳見本局官網之「0403花蓮地震震災事件專區」。 Tagslabors news 勞保局 勞工 勞工保險 勞工政策 勞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