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外籍看護已超過一半以上免用巴氏量表 跨部會持續檢討多元免評適用範圍

今日媒體報導,某醫師認為「申請外籍看護多元認定恐變多錢認定,不用巴氏量表可能需要多項證明,多元認定可能讓評估需要更多時間」,勞動力發展署鄭重澄清,多元免評自去年10月起實施至113年4月止,8個月來整體申請外籍看護核准6.2萬人中,已有3.2萬人超過一半採用多元免評;其中80歲以上高齡者多元免評核准2.3萬人,占全部多元免評核准人數7成以上,不但免去重複評估失能,更進一步減少文件及評估費用;外界持續反映應再擴大多元免評對象,勞動部將持續會商衛福部及相關團體醫療專家等,積極評估擴大多元免評適用範圍。

衛福部會同勞動部於去(112)年9月邀請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失智症、家庭照顧者等民間團體及醫療長照專家學者等共同研商簡化外籍看護申請流程,獲致共識不應以年齡劃分,而以家庭照顧需求,採取多元認定方式,免除巴氏量表評估,簡化民眾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程序,並自去年10月13日起實施3類對象適用多元免評資格,包括:1.使用長照服務(居家、日間或家庭託顧服務)連續6個月以上、2.輕度失智症(鬆綁只要1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即可)及3.擴大增加重度呼吸障礙及中度吞嚥障礙等中重度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至14項。多元免評自去年10月起實施至113年4月止,8個月來整體申請外籍看護核准6.2萬人中,已有3.2萬人超過一半採用多元免評;其中80歲以上高齡者多元免評核准2.3萬人,占全部多元免評核准人數7成以上,為多元免評主要受益者,同時也滿足未滿80歲符合免評資格者均可一體適用,真正達到簡政便民成效。

發展署特別澄清指出,民眾到指定醫療機構或診所評估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暨巴氏量表的費用大約是1,500元;去年10月多元免評實施之後,高齡長者、特定病症或中重度特定身障者不用額外花費,只要以既有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紀錄證明文件、失智症等特定病症診斷證明或中重度特定身障證明就能認定免評,不需多花錢、也無需取得多項證明文件。

發展署補充,外界屢有反應,應再檢討擴大多元免評適用範圍,包括一定期間內曾有聘僱紀錄者、經醫療認定屬不可逆轉之特殊病症、或居住偏遠地區醫療評估資源不足等情形,也應一體適用多元免評對象,勞動部將傾聽各界意見,持續會商衛福部、相關團體及醫療專業意見,積極檢討擴大多元免評適用對象;另將儘速推動公益團體等聘僱外展移工,提供健康及亞健康高齡長者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兼顧雇主彈性需求及移工勞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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