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慶尾牙不騷擾,雇主責任別輕忽!
歲末年終之際,許多雇主依照民俗慣例,在春節前後舉辦尾牙或春酒活動,藉此犒賞員工一整年的辛勞。勞動部提醒,歡度尾牙或春酒活動之時,如在該場合發生員工間的性騷擾事件,雇主仍應負性騷擾防治責任,亦即有性別平等工作法的適用。
勞動部說明,《性別平等工作法》為防治職場性騷擾發生,課予雇主應採取適當措施的義務。雇主舉辦尾牙或春酒,可於活動前向員工宣導留意人際互動分際,千萬不要藉故觸碰他人身體,也不要自以為幽默開黃腔,更要注意表演活動內容之合宜性,以降低發生性騷擾事件的可能。萬一員工之間真有性騷擾事件發生,雇主一旦知悉,必須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過去曾有事業單位部門尾牙餐敘時,行為人緊拉女同事的手唱歌跳舞,讓女同事感到不舒服,雇主雖知悉行為人平時就常有不當碰觸他人身體行為,但也僅是請女同事自行保持距離而未進一步處理,最終被裁罰的案例。
勞動部補充,113年3月8日全面施行新修正的《性別平等工作法》,強化雇主性騷擾防治責任,要求雇主不僅在接獲被害人申訴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即便只是因聽說、透過傳聞而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或是被害人沒有意願申訴,雇主也都應該採取相關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避免性騷擾情事再度發生。
勞動部強調,性別平等工作法適用一切勞雇關係,無論企業規模大小,雇主都應提供受僱者免遭受職場性騷擾的工作環境,也建議雇主可以透過舉辦教育訓練的方式,提升主管及員工的性別意識,勞雇雙方攜手打造一個平等及安全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