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打工要加保,勞退也別忘提繳,安心安全迎新春!
適逢春節期間,各賣場、年貨大街商家僱用許多工讀生。提醒雇主,如有僱用工讀生,別忘了在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提繳勞工退休金,以保障員工權益並避免受罰。
勞保局說明,事業單位只要僱用1名員工,即為就保及職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職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僱用員工5人(含)以上者,應申報員工參加勞保、就保及職保。雇主依規定為員工申報加保,員工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即時獲得相關保險給付之保障,雇主亦可分攤勞動基準法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有效降低勞資爭議。另事業單位如適用勞動基準法,無論僱用多少員工,雇主也應依法為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雇主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並提繳勞工退休金,如所僱用員工為部分工時人員,請務必於加保(提繳)申報表或申報系統上勾選或註明「部分工時」,以利正確計收勞(就、職)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若員工到、離職日適逢春節假期,勞保局也提供多元且彈性的申報方式,方便投保單位依規定申報員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一、網路申報
投保單位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申報員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不因假日到、離職而影響員工的保險效力:
- 當日申報:假日亦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報員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 提前預辦:於員工預定到職日起前10日內,線上預辦到職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 追溯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於休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線上申報追溯員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二、書面申報
投保單位如非勞保局網路申報單位,亦可於春節假期後第一個工作日,填具加、退保(提、停繳)申報表,於表內註明「於○年○月○日到(離)職,逢例(休)假日,請受理○年○月○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並檢附員工到、離職證明文件寄送勞保局,同樣可追溯員工於到、離職之例假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提醒,雇主切勿因工讀生已用眷屬身分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而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就、職保。投保單位如未依規定申報其所屬勞工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依規定將有相關罰則之適用,另經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裁罰者,並將公布投保單位之違法事項,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亦應由投保單位負責賠償。工讀生如要確認雇主有無投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電洽或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隨時掌握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