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安首日勞檢 違法職安法罰鍰24件 共罰121萬元
為守護春節期間前後工作者之安全,臺北市勞動檢查處配合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自本月7日起啟動春安期間勞動檢查(期間至2月15日止),針對臺北市轄內高風險作業工作場所實施檢查;7日上午北市勞檢處梁蒼淇處長會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鄒子廉署長檢查南門市場改建工程及中正橋改建工程等公共工程,發現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箱梁從事電焊作業未使用安全帶,事業單位違反職安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大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小包),罰鍰10萬元,今年營造業仍是臺北市墜落防災重點行業,尤其是鋼構組配作業及施工架組拆作業。
7日下午北市勞動局陳信瑜局長率領勞檢處梁蒼淇處長暨同仁突擊檢查大賣場,發現事業單位家電區電氣設備前方設置料架及家電商品,未保留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8條。陳信瑜指出,零售量販店即將進入年前營業高峰期,常見待售商品堆置於緊急避難出口等場所或高度過高未採取繩索捆綁等,請業者應採限制高度或堆積於倉庫時應確實捆綁等必要設施,防止商品倒塌或掉落等災害發生。另提醒事業單位應妥為調配人力,使勞工能獲得適當休息。
北市勞動局指出,本年度春安檢查,首日勞檢共檢查73家事業單位,其中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罰鍰的件次計24件,總共罰121萬元、停工4件次。勞動局說明,主要缺失前3名為原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最後,陳信瑜提醒,各事業單位應積極加強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能力,確實遵守勞動相關法令,全面做好各項作業之安全衛生防護及工時管理,以防止勞工過勞及職業災害發生,守護每位勞工朋友都能平安團聚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