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房務清潔缺工專案給獎勵,5月1日已開跑

為紓緩疫後產業基層人力缺工問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針對缺工產業辦理專案媒合,提供就業獎勵每月最高1.3萬元,鼓勵失業勞工積極投入缺工工作,以協助業者儘速補實人力。首波與交通部觀光局合作辦理旅宿業房務清潔人員專案媒合,已自5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呼籲有意參加專案業者,儘速將求才職缺提供交通部觀光局彙收。

 

發展署表示,針對疫後觀光旅宿消費需求回升,造成房務清潔人員缺工,運用「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已於112年5月2日與交通部觀光局會商,將旅宿業房務(含清潔)人員徵才薪資條件每月經常性薪資北部地區(北北基桃竹)達3萬元以上,其他地區達2.8萬元以上的職缺納入專案職缺,由交通部觀光局彙收送發展署辦理專案媒合,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受僱旅宿業房務(含清潔)專案職缺,一般身分失業勞工給予就業獎勵每月新臺幣6,000元,工作地點位處偏遠(特定)地區,獎勵金每月再加碼3,000元,最長可請領12個月;另針對高齡者及就業服務法第24條所定各款對象(如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等)失業勞工,全時工作每月給予10,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3,000元,部分工時工作每月給予5,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1,500元。

 

目前觀光局刻正彙收旅宿業房務(含清潔)專案職缺,呼籲旅宿相關業者如有求才需求,可向觀光局或觀光局所指定的公協會提出職缺需求,同時至台灣就業通網站(www.taiwanjobs.gov.tw)或至各地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錄求才職缺,發展署ㄧ接獲觀光局彙送的職缺立即進行專案媒合服務,推介有願意投入房務清潔工作之失業勞工。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除了發展署提供勞工就業獎勵金,交通部4月1日推出「補助旅宿業穩定接待國際旅客服務量能方案」,於112年4月1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期間,有新聘房務及清潔人員之旅宿業者,符合補助條件(新聘人員至少任滿6個月),按每人每月補助雇主5,000元,最長可請領12個月。

 

更多 「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及就業獎勵措施詳細資訊,可上台灣就業通網站缺工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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