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五股觀音坑橋更換鋼索工程勞工受傷事件,職安署已協同新北市勞檢處啟動調查,且勞工依法得受職災保險之保障

昨(21)日新北市五股觀音坑溪橋鋼纜更換工程,發生斷裂崩塌導致3名工人受傷的工安意外事件,職安署第一時間已掌握,並會同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派員到場檢查,且為避免災害擴大,已依法勒令停工,並將視調查結果,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予以處分。

針對3名勞工都沒有投保職業災害保險部分,依據去(111)年5月1日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第6條及第13條規定,受僱於依法已辦理登記之事業單位的勞工,不論該單位僱用人數,都應由雇主辦理參加職災保險,縱使雇主未辦理加保,保險效力均自勞工到職當日生效。爰本案3名受傷勞工若調查確為受僱勞工而未加保,勞工仍可依規定請領各項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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