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求職人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案例︰保證工作篇

  小雨到一家職業介紹所找工作,該介紹所要求她繳交約二千元的介紹費、交通費、保險金,然後告訴她回家等候,保證幾個月內,就會幫小雨介紹工作。可是,小雨左等右,等已過了好幾個月,都沒有接到介紹所的任何就業訊息,小雨忍不住向職業介紹所詢問,只見老闆拼命道歉,說是忘記跟小雨聯絡,並立刻給小雨兩個電話號碼,請小雨直接跟對方聯絡。小雨打電話後,才發現對方根本不缺人,小雨再向介紹所詢問,只見老闆一反常態,推托近日來很多公司都不缺人,沒有合適她的工作,抗議一個月後都無法解決,平白損失了二千元。

 

手法分析︰

利用代理求才收取介紹費等佣金。不論應徵任何工作,求職者最好謹記,絕不簽任何切結書、本票,拒繳各類巧立名目的各項費用。有些不肖的職業介紹所,以代理企業求才為名,收取一、二千元不等的介紹費、保證金,而其介紹的工作大都未經徵信,缺乏工作保障的職位,求職者必須小心辨識;如果發現求職受騙,千萬不要忍氣吞聲,最好報警處理,杜絕後患,免得其他更多的無辜者受害。再者,政府設立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不收費,若為民營就業服務機構,應看是否經政府核准立案,通常合法營利的就業服務機構有的會酌收登記費或合理的介紹費,但都不得扣押身分證。目前政府在全臺設有300多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據點遍及全臺各地,目的在協助一般求職者順利就業,有興趣的求職者不妨多多利用。

相關新聞

Back to top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