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113年「同酬日」為2月23日
為喚起兩性同酬之公共意識,勞動部按年發布我國「同酬日」,兩性平均薪資除受性別影響外,亦與工作性質、類型、年資、學經歷等因素有關,縮小兩性薪資差距為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目標。
我國同酬日係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下簡稱薪資調查),以前一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當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之工作日數。依主計總處112年薪資調查統計初步結果,我國女性平均時薪新臺幣318元,為男性373元之85.3%,兩性薪資差距為14.7%,換言之,女性需較男性多工作54天(365日曆天×14.7%≒54天),才能達到與男性相同的全年薪資,因此自113年1月1日起算54天之113年「同酬日」為2月23日。
自我國開始發布同酬日以來,兩性薪資長期呈現拉近趨勢,疫情影響較大的110至111年,雖有短暫偏離,但112年再次回到原來的下降軌道。就近3年資料觀察(表2),110及111年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均為15.8%,112年受到女性占比較高之內需服務業人力需求回升影響,女性時薪增幅高於男性,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縮小至14.7%,逐漸回到疫情前水準,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亦由58天減為54天,113年同酬日因而較112年進步4天。
近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均低於日、韓、美,112年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14.7%,續低於日本之30.2%(111年)及南韓30%(111年),至於美國,因其按性別分之薪資資料僅發布中位數,若以我國月薪中位數與其週薪中位數相較,111年我國兩性薪資差距13.6%,亦低於美國之17%(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