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勞動部辦理大型座談會

今(30)日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與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賴博司總會長,共同邀請北部15個工業區,近百家廠商的負責人及高階經理人,舉辦「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座談會,並由聘有中階技術人力的廠商分享申請經驗,以及移工轉任中階人力後「無工作年限、免繳就業安定費、不占移工名額」等好處,可紓緩缺工問題。

 

勞動部今日和工業區廠商合總會合作,在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辦理座談會,由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親自出席說明方案內容。許部長表示,臺灣人口老化、少子化及勞動力結構改變逐年減少已是事實,加上近2年疫情關係,移工來臺人數減少,許多產業及家庭照顧面臨缺工,但優秀的移工技術成熟後,卻因工作年限限制必須返國,常被其他國家挖角,不利雇主的人力安排及臺灣整體勞動力發展。因此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解決中階技術人力缺工問題,不僅要留用工作滿6年以上的移工,也要延攬在臺灣取得專科副學士的僑外生,讓雇主有更穩定的外國中階人力。

 

勞動部說明,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對雇主的好處,包括中階技術人力無工作年限限制、免繳就業安定費、不占原本移工名額並可引進新移工;對於移工的好處,則可提升僱用薪資、可繼續留臺工作職涯明確、可銜接永久居留移民制度。移工符合連續工作滿6年以上、工作年資累計達11年半或是僑外生在臺取得副學士學位,僱用薪資達3.3萬元或年總薪資50萬元、僑外生首次聘僱達3萬元(僱用薪資達3.5萬元以上,則可免除技術條件),並具有專業證照、訓練課程80小時證明或實作認定的技術條件之一,就可以由雇主申請從事產業中階技術工作。

至於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作薪資須達2.9萬元(僱用薪資達3.1萬元免除技術條件),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總薪資須達2.4萬元(僱用薪資達2.6萬元免除技術條件),且完成教育訓練20小時或取得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及語言能力通過國語聽力或口說基礎級測驗合格、語言訓練36小時或由僱用3年以上的雇主自評合格。

 

另外,今日也有廠商到場分享中階技術人力申請經驗。廠商表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除了有助留任資深且技術成熟的移工,避免被國外產業挖角之外,廠內移工也都很感謝有晉升為中階技術人力的機會,有助於勞雇關係穩定,而且線上申請很方便。今日上臺分享的其中一家電子製造業廠商自9月起已申請88名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另一家紡織業者,則轉任8名中階技術人力。二家廠商都表示,未來其他符合條件的移工也會陸續申請。

 

勞動部補充,為加強向雇主說明,已辦理宣導活動154場次,參與人次7,805人,並拜訪聘僱移工百人以上的重點雇主面對面說明,雇主反映熱烈。勞動部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進行宣導,及繼續辦理大型座談會,協助廠商雇主瞭解方案內容及提出申請,雇主如有申請問題可以撥打1955專線或02-89956000洽詢,或上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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