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組工會 權益齊保障

  職場上勞工相較於雇主之間的資源較為弱勢,因主從上的不平等,致許多勞工長久默默忍受著雇主的打壓及不當對待,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呼籲,勞工可以籌組工會透過工會集體力量與企業協商並確立勞資間權利義務之規範以保障勞資權益。

  陳信瑜說明,配合臺北市智慧城市的政策,如果勞工朋友想要成立工會,申請文件及相關程序可以透過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的網站,輸入「工會」關鍵字,即可連結「組織企業、產業、職業工會」的網頁,進行網路申辦及書表下載。相關流程可參照工會籌組流程圖之內容進行準備。

  陳信瑜局長也提醒,依工會第1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為企業工會之發起人,目的是避免雇主及早以多數之主管人員籌組工會,使工會無法代表勞工發聲,故規範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為連署發起人。勞工朋友如果有任何籌組工會的問題,歡迎致電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分機7007、7012、7014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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