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修法 外送平台業者總公司設新北也將納管
台北市政府修改「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6項條文,北市議會法規會13日通過初審。(圖/中國時報楊亞璇攝)
台北市政府加強外送平台業者管理及從業員保障,再提出「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包括增列跨域屬地認定,即便業者總公司未設於北市,但凡從業外送員於北市工作,依然受自治條例規範,此外也將最高保險金額自200萬提高至300萬,今經北市議員法規委員會審議通過,交付大會二讀,預計下半年公告實施。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自去年3月上路,但對於業者公司或商業登記所在地位於外縣市,導致難約束管理,此次增列跨域屬地認定,凡在北市有營業行為,市府即具有對「事」管轄權,即便業者公司或商業登記在外縣市,仍要遵守此自治條例。
北市議員王鴻薇則質疑,過去如食安、醫療等自治條例若在中央無統一法規前,各縣市訂定自治條例,罕見有跨域管轄情形,且新北市也訂有相關自治條例,若雙北規範不一致,恐使業者無所適從,要求北市府應提出過往相關跨境管轄相關的自治條例供參考。
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說明,外縣市公司在台北市從事營利行為,北市府按行政程序法規定擁有對事管轄權,可先受理並進行勞安等事務查處,並依法進行裁處,另也會依法通知新北市政府,但不會到其他縣市政府領域範圍執行權力。
此外,針對外送員因意外傷害致失能或死亡保險的最低保險金額,自200萬提升至300萬;陳信瑜表示,此部分已與業者多次溝通,業者也明確知悉北市修法方向,因此已將保額提高至300萬。
另外,因有外送員常同時兼職不同業者,倘若發生事故恐難釐清責任歸屬;陳信瑜說明,將依照事故當下外送員所接單內容執行保險區隔,陳也進一步指出,將再與相關外送平台公會商議,協助外送員加保第三意外責任險。
新修條例內容也要求外送員於外送服務期間,應在外送箱標示外送平台業者名稱、業者對契約達1年的外送員實施每年至少1小時教育訓練課程、發生職安、食安、交安事故的外送員,應於事發3個月內實施至少1小時等。外送平台業者若違反相關規定,可處以2萬以上、8萬以下罰款。
「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今經法規委員會審議通過,交付大會二讀,預計下半年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