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補助各縣市辦理彰顯女性勞動價值活動,開放各縣市自行提案,共有6縣市提出7案,皆符合規定同意辦理,並無獨厚高雄市,或是「誰拍誰的馬屁」的問題

針對本日有立法委員質疑,勞動部補助高雄市辦理彰顯女性勞動價值之活動,名實不符,勞動部鄭重澄清,相關補助緣起於111年11月23日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議,有委員提出臨時動議討論並經會議決議,為讓社會大眾瞭解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至今的意義並彰顯女性勞動價值,同意112年由本部與高雄市政府合辦彰顯女性勞動價值等推廣活動。

 

有鑒於此一議題值得讓更多的國人來關注,本部於111年12月26日訂定「就業安定基金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推展女性勞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並通函各地方政府都可以依限提出補助申請案。至截止日,計有高雄市、新竹縣、彰化縣、嘉義縣、嘉義市及屏東縣等6個地方政府,共提出7支計畫,而所有的計畫,也提報112年3月1日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第105次會議通過,同意辦理。

 

有關高雄市所提報之計畫,其內容有關25位女性勞動者於通勤時,造成罹難之悲劇;通勤災害,本來就屬於是職業災害。50年前,一群住在旗津的女性勞工,為了趕著去「高雄經加區」上班,在通勤的途中,勉強搭上了那班發生不幸的船,更凸顯了那個年代,為了家庭辛勤工作的女性勞工的辛苦,令人不捨。本次高雄市提出之申請案,以此一事件為出發,規劃一系列彰顯女性勞動價值的活動,符合本部就安基金及相關補助辦法的規定,連同其他5個縣市的6個提案,也都通過就安基金委員會的同意,絕對不是「誰拍誰的馬屁」,為避免外界誤解,勞動部特別鄭重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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