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北、中、南區實施春安聯合檢查,呼籲加強歲末年終作業安全。
農曆春節將至,事業單位歲修與趕工作業頻繁,相對增加職業災害發生風險,為督促事業單位加強春節前後之各項防災工作及遵守預防過勞相關規定、宣示關懷勞工工作安全,勞動部於今(1/13)日會同地方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北、中、南三地實施春安聯合檢查,呼籲各行各業務必落實各項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並對勞工加班時數、加班費給付及休息休假等妥適安排。
本次聯合檢查由勞動部許銘春部長、王安邦政務次長與王尚志政務次長,分別會同高雄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與臺中市政府等地方政府及經濟部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具高職業災害風險之重大營建工程、大型石化工廠及離岸風電相關場所實施聯合檢查,結果如下:
一、重大營建工程(高雄市台灣電力公司興達發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1至3號機複循環發電機組設備及廠房與相關設施採購帶安裝案)共違反19項次、停工1項次,違反內容以承攬管理、墜落、火災、感電、被刺割傷等防護措施不足為主。
二、大型石化工廠(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共違反23項次、停工5項次,違反內容以墜落、物體飛落、爆炸、感電、局限空間、化學品管理、自動檢查等防護措施不足為主。
三、離岸風電相關場所(世紀樺欣風能股份有限公司、天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西門子歌美颯台中機艙廠二期新建工程)共違反34項次、停工2項次,違反內容以墜落、物體飛落、火災、感電、化學品管理、自動檢查等防護措施及人員訓練不足為主。
此次聯合檢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每項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都將依法裁處,但勞動部強調,「處罰不是目的,改善才是重點」,也提醒雇主應確實作好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保障每一位勞工安全。
勞動部表示,為預防歲末年終趕工作業因疏忽而發生危險或提高過勞風險,自111年12月27日起已於全國展開為期41天之「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111年12月27日至112年2月5日),動員全國勞動檢查人力加強實施勞動檢查,至今已實施檢查2,050家次,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30場次,以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防災作為,並遵守預防過勞相關規定,讓每位勞工朋友都能快樂與家人團聚平安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