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建構職業病預防專業服務網絡,維護離職退保勞工健康權益。
為維護離職退保勞工健康權益,勞動部結合勞保局、職安署及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之專業資源,建構職業病預防專業服務網絡,主動通知曾從事致癌性等有害作業勞工,於離職退保後仍可申請接受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並就檢查結果提供健康管理等關懷服務,以保障其權益。
勞動部表示,考量勞工從事部分有害作業罹患職業病潛伏期可能長達10年至30年不等,就其健康狀況有必要予以追蹤,並提供相關服務。配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今(111)年5月1日施行,已訂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透過相關資料庫掌握過去曾從事游離輻射、粉塵、石綿、苯等16類致癌性有害作業,對於已退休或離開職場之勞工,主動通知其向勞保局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且針對檢查結果有異常者,將透過今年甫成立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提供健康諮詢及管理等服務,若該異常疑似與工作相關者,則由認可之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提供評估、個案管理及醫療或相關津貼補助申請等服務。
勞動部呼籲,事業單位可於勞工變更作業或離職退保之後,主動為其提出申請或告知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權益,而勞工若現職未從事游離輻射、粉塵、石綿、苯等16類有害作業,但過去曾從事該等作業,且加保期間年資連續滿一年,或已離職或退保,均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有關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之相關資訊,可至職安署網站/職災保護 (https://www.osha.gov.tw/1106/1176/)或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專區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介紹(https://www.bli.gov.tw/0105830.html)參閱,若有相關疑慮,可洽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02)8522-9366(職業傷病服務處)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