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增加「113年花蓮縣轄區內受0403震災影響投保單位保險費補貼措施」之補貼月份及行業範圍

考量花蓮縣地區受0403花蓮震災及凱米颱風雙重影響下,經濟短期恐難復甦,另鑑於伴手禮商家亦屬受震災影響較大之投保單位,勞動部於今日(8月16日)依《勞動部辦理113年花蓮縣轄區內受0403震災影響投保單位保險費補貼要點》第6點規定公告,增加3個月補貼月份,並將與伴手禮商家相關之行業別納入補貼範圍,以協助災後重建復原及振興工作,穩定勞工就業。

 

勞動部表示,本次公告重點包括:

一、增加補貼月份:原補貼適用對象,即花蓮縣轄區內屬「農、林、漁、牧業」、「住宿及餐飲業」、「支援服務業」、「藝文、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石材製品製造業」、「水泥製造業」、「預拌混凝土製造業」與「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且僱有員工,並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補貼其應負擔之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險費半數,補貼月份,由原113年6月至8月,再增加補貼113年9月至11月,合計6個月。

二、增加補貼行業範圍:將下列與伴手禮商家相關之行業別納入補貼範圍,並自公告當月起補貼6個月(即113年8月份至114年1月份)投保單位應負擔之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險費之半數,受惠家數將由現行1千2百餘家,增至約1千5百家:

(一)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

(二)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三)其他食品批發業。

(四)蔬果零售業。

(五)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業。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基於簡政便民,符合補貼資格之投保單位,將由勞工保險局於開立繳款單時,依系統之資料一併辦理保險費補貼事宜,投保單位無須另外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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