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貝爾移工案爭議 勞動部:裁罰確定就廢聘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郝雪卿台北24日電)移工團體控訴食品業者伊莎貝爾不當對待,籲應先同意受剝削移工轉換雇主再調查。勞動部今天說,台中市府22日才回覆雇主違法未提供雙語薪資單,等市府裁罰就會廢止聘僱許可。
移工團體今年1月出面指控食品業者伊莎貝爾不當對待,包含超時加班等指控,勞動部當時表示,將函請台中市政府盡速查復,若確認違法除罰鍰外,並將廢止聘僱許可、同意移工轉換雇主。
多家媒體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以及伊莎貝爾移工代表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伊莎貝爾移工案爭議多時未解,調查程序過於冗長,變相縱容資方違法,應先同意移工轉換,再就資方有無違法進行調查與處分,避免目前移工的爭議權被行政流程扭曲、打折、剝奪,才能在移工權益受害的補救上,做到平衡已不平等的勞資關係。
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勞動部去年10月接獲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轉57名越南移工申訴伊莎貝爾公司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薪資單未有越南文、不明原因扣薪及要求放無薪假等爭議,要求轉換雇主及雇主給付資遣費。
發展署說,去年11月2日時就已經函請台中市政府查明,但台中市政府卻遲未回覆,後續勞動部又在1月24日、2月16日去函催辦,但都未獲得回覆。
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蘇裕國告訴中央社記者,台中市府在22日電話回覆說雇主未提供雙語薪資單,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正在請雇主陳述意見,後續等台中市府依法裁罰後,會立刻廢止雇主招募及聘僱許可、管制2年申請,並同意移工轉換雇主。
至於有關移工主張給付資遣費部分,發展署表示,如果雇主違法遭廢止聘僱許可,移工無法再受領勞務導致無法工作,符合勞動基準法中雇主違反勞動法令,致勞工權益受損的規定,雇主應付資遣費,後續如果有爭議,都可透過地方政府調解,或依勞動事件法訴訟資遣費。
對於台中市大雅區伊莎貝爾公司越南籍移工申訴案,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從去年10月起接獲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來函陳情,已3次主動召開勞資爭議協調會,但未達成共識。
台中市勞工局指出,去年10月20日接到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來函陳情,即積極介入,已於去年11月3日、12月15日及今年1月12日3次主動召開勞資爭議案件協調會,但因勞資雙方各持己見,協調會未達成共識,勞工局持續盡力協調以維護權益。
勞工局表示,市府於今年1月24日也針對伊莎貝爾公司啟動勞動檢查,有關伊莎貝爾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部分,已完成調查程序,現已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給予雇主陳述意見機會,後續將予以裁處並函復勞動部,由勞動部就移工轉換雇主廢聘事宜依權責處理,全案均依法辦理,包括勞資爭議調解及勞動檢查。
勞工局強調,台中市重視外籍移工的勞動權益與人權保障,已於東協廣場3樓建置移工諮詢服務中心,不分平假日專人提供諮詢服務,對於境內工作的外籍移工,將持續積極敦促雇主落實勞動法令,維繫勞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