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假徵才真銷售產品或服務(案例二︰靈骨塔篇)
案例二︰靈骨塔篇
英毅,二十一歲,專科剛畢業就開始找工作,一日在 xx時報上看到「元x 和企業有限公司」誠徵業務行銷主任、業務行銷人員、行政助理人員、客服人員、行政人員、會計助理、理財人員、電訪人員。於是根據報上地址到高雄市苓雅區面試,面試時主管只問了英毅一些家境是否寬裕、家庭背景等問題。英毅想知道待遇,面試主管只說,待遇優渥、有職訓課程,並否定英毅原有價值觀。
英毅當天就進入公司見習,有一位副理級主管全程帶著她,英毅發現辦公室幾乎沒有電腦,大家看起來也不像在做事,員工個個笑容可掬,工作氣氛似乎相當融洽(連上班時間都在放音樂),而且天天都有新人來應徵,新進人員流動率也相當高。受訓期間,公司要員工做性向測驗、個人經濟及信用狀況調查及上課的心得報告,一個星期後做一個簡單的口試,公司表示英毅還差一個實務經驗才能算正式錄用,並且向她說明薪資之計算方式,但經英毅問了三次,到底要有什麼實務經驗,公司才說是要員工自己買公司的產品(靈骨塔)而且須完成五份,才能當上主任。英毅一開始不想買,可是有好幾個主管慫恿她加入,不讓有時間考慮,而且主管說若不當機立斷就會錯失良機,最後英毅還是刷信用卡先買了一份
8 萬元,卻遲遲拿不到權狀。英毅要求退款,公司也不退,英毅知道自己被騙了,於是檢具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工局申訴自己求職被騙的遭遇。
手法分析︰
此種公司在準備面試時,多會在大型會議室中,會場有近百位求職者在台下,但其實裡面混有許多公司員工,並用二對一緊迫盯人的方式,使求職者一時不查,買下昂貴的商品,準備成為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