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前進的光 性別工作平等法20週年音樂會》勞動部與您一起感恩過往期許未來,共譜幸福平權的樂章。

《性別工作平等法》於91年3月8日施行,至今年已屆滿20年。勞動部特別於今(3)日下午2時30分假衛武營國家歌劇院,舉辦「敬!前進的光 性別工作平等法20週年音樂會」,感謝過往篳路藍縷推動修法的先進,並期許未來性別工作職場更加平權!

 

勞動部表示,在促進性別工作平等這條艱辛的道路上,因為前人遭受性別歧視的苦痛而有了改變的契機,當初婦女團體、跨黨派民意代表積極倡議專法保障,勞動部改制前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回應各界呼聲,研擬《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當時共計有9個版本草案於立法院併同審議,經過與專家學者多次協商整合,終於在90年12月21日,也就是立法院當年會期最後一天三讀通過,並且在91年3月8日婦女節正式施行,為性別工作平權,開闢一條平坦的道路。

 

為符社會所需,《性別工作平等法》自91年施行至今,共歷經8次修法,今年最近一次的修法在育兒措施上,更是有大幅度的邁進,除了將「有薪產檢假」由5日增加2日為7日、「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5日增加2日為7日,分別新增2日的薪資均由政府給予雇主全額補貼;在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上也更加彈性化,只要有30日以上的需求,就可以提出申請。另外,放寬父母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且同時請領津貼,育兒經濟支持上,政府再加碼提供補助,讓勞工在育嬰津貼及補助上,從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提高到8成,以建構更友善的生養環境。

 

在《性別工作平等法》雙十年華之際,勞動部於今日舉辦「敬!前進的光 性別工作平等法20週年音樂會」,藉此感謝共同促成這部法案的人、曾經在就業上受到性別歧視的勞工、當年倡議制定專法保障的女權社運及勞工團體,並感激當年背負各界壓力,但仍然支持完成修法的立法委員,以及當年的重要推手-陳菊院長(當年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因為有大家的堅持,才有現在改革的成果。今日音樂會也特別邀請監察院陳菊院長到場共同見證過往,展望未來。勞動部也將秉持這份努力讓勞工在工作及家庭上取得平衡,在面對變動及多元的社會型態,也會持續滾動檢視法令,打造更完美的性別工作平權環境。

 

 

相關新聞

Back to top button